第一點、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1、申請者向通信管理部門申領《ICP許可證》。
2、申請者取得《ICP許可證》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增加“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 或“因特網信息服務”的經營范圍。
第二點、在線提交申請
1、登錄信息產業(yè)部的網上工作平臺,進入“網站備案”系統(tǒng)中的“備案申請”模塊。
2、在《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書》的欄目中,填寫網站的名稱、域名、IP地址、管理負責人、ISP提供商、服務器所在地地址、聯(lián)系辦法等相關內容。
3、在線提交《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書》。
4、打印《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書》。
第三、準備材料
1、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書》。
2、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如網站有共同所有者,應提交全部所有者《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
3、加蓋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機構、域名代理機構公章的《域名注冊證》復印件,或其他對所提供域名享有權利的證明材料。
4、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許可證》復印件及相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5、對網站所有權有合同約定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6、所提交的復印件或下載的材料,均應加蓋申請者的公章。
第四點、送達
1、將書面材料通過郵寄或當面方式送達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監(jiān)督管理處。以當面方式送達的,經辦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網站所有者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2、書面材料應于完成在線申請程序后30日內提交。逾期提交視為未申請。
3、申請者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
第五點、備案確認
1、確認在線和書面申請材料的內容齊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備案。
2、申請材料存在瑕疵或備案網站名稱存在事實或法律沖突的,終止備案申請,并將終止原因告知申請者。
3、符合備案的申請,自受理申請5個工作日內,對該網站備案的主要內容予以公告,公告期為30日。
4、公告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所公告的經營網站備案申請持有異議,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聲明。
5、異議處置。
6、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向備案網站發(fā)放統(tǒng)一制作的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標識。
第六點、安裝備案電子標識
網站所有者應于15日內將備案電子標識安裝在網站首頁的右下方,并將其鏈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營性網站備案信息”數(shù)據庫,以供公眾查詢。
分享文章:網站備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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