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定性多而繁雜且綜合性較強的建筑加固工程,在確定建筑加固設計使用年限時應區(qū)別對待,可考慮分級處理:即為搶修加固、臨時加固、短期加固和長期加固,并相應規(guī)定其設計使用年限。
1)搶修建筑加固;已被鑒定為危險房屋(整體或局部)而又因特殊原因不能即行拆除重建,或是建筑物遭受爆炸、火災等偶然事件引起的局部破壞等情況,必須即行搶修建筑加固。此類搶修建筑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過1年,且加固后需常檢查(如三個月做一次),以防再次發(fā)生險情。
2)臨時建筑加固;對于一些臨時性結構或遭受火災、地震等損壞的皆有建筑結構及時進行應急加固后再商討后續(xù)處理措施,此時即是采取臨時建筑加固。臨時建筑加固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不應超過5年,并在加固后每年檢查一次;若到期后重新進行的可靠性鑒定并認為該建筑結構工作正常,則仍可適當延長其使用年限。
3)短期建筑加固;短期建筑加固適用于已服役30年左右的建筑物需改變其使用功能(包括增層、改造)所致使的加固情況,或業(yè)主使用要求僅需此期限要考慮拆除翻建,以及城市規(guī)劃部門有要求的情況。
短期建筑加固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議一般不超過25年。這與"統一標準"對易于替換的結構構件規(guī)定的25年也是相協調的。必須指出,短期加固設計時所取用的可變荷載值除應按現行"荷載規(guī)范"的規(guī)定采取外,還應按下一步目標使用期乘以小于1.0的折減系數予以折減。
4)長期建筑加固;長期加固一般適宜于在役時間不長或服役不超過20年的建筑物因各種原因所需的加固。一般情況下其加固設計使用年限為30~50年或更長。此外,在建工程所需的加固,應按新建工程即50年考慮。這時,加固設計應遵守"混凝土加固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應該指出,對于一些紀念性建筑物和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以及業(yè)主認為其建筑物極具保存價值,而加固費用也不成問題,則可商定一個超過50年的設計使用年限。
這樣,加固設計時其可變荷載取值除應按"荷載規(guī)范"規(guī)定的取值外,應乘以大于1.0的荷載擴大系數,而材料強度值除應按有關規(guī)定取值外,應乘以小于1.0的折減系數予以折減。擴大系數和折減系數應根據商定的實際設計使用年限按"統一標準"有關規(guī)定的概率分布及相應的統計系數確定。
總而言之,業(yè)主和設計方在商定加固設計使用年限時,前者應耐心聽取后者的技術經濟分析意見;后者也應尊重前者所提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年限的要求。雙方必須在被加固建筑物的安全適用,經濟合理,技術可靠,施工方便,節(jié)能環(huán)保前提下取得共識。
本文標題:確定建筑加固設計使用年限應如何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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