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美術學院教授馮峰的作品涉嫌抄襲,遭受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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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美教授馮峰抄襲米菲兔,標簽當晚即沖上微博熱搜榜。
米菲中國官方微博16日表示,近期米菲官博收到了許多網(wǎng)友對于某展覽的詢問?!皩λ邢矏踡iffy米菲的朋友們說一聲謝謝!米菲官博也會在第一時間更新事件發(fā)展動態(tài)?!?/p>
截止目前,#廣美教授馮峰抄襲米菲兔#話題閱讀量達1.5億。
是藝術解構還是抄襲?
自網(wǎng)友在微博質疑該系列作品后,一時間引發(fā)網(wǎng)友熱議:“給米菲兔加鴨嘴巴就當做自己的作品了?”“這到底是藝術解構還是抄襲呢?”
16日晚8時,馮峰在微博首度回應:“藝術創(chuàng)作是一種社會研究,一切我們熟悉的商業(yè)符號都屬于公共知識和信息,都是藝術創(chuàng)作的詞匯。”
雖然有不少網(wǎng)友表示疑惑、義憤,但也有網(wǎng)友表示不完全將其認定為“抄襲 ”。微博網(wǎng)友說,“在名畫臨摹加個有特征的東西然后署名確實是一類專門的藝術形式”,它“不是‘繪畫作品’而是‘美術研究’”。
據(jù)悉,米菲兔誕生于1955年,是荷蘭畫家迪克·布魯納創(chuàng)作的經(jīng)典動畫人物,深受全世界各地小朋友的喜愛,不少人是“兔米”。所以,馮峰的《鴨兔元旦》1月起剛展出,就被網(wǎng)友指出“抄襲”。
對此,馮峰表示:“我是用公共符號再創(chuàng)作”,“我覺得米菲和其他的所有的這種商業(yè)符號都是一種公共知識,這些公共知識和信息也都是我們藝術創(chuàng)作的詞匯”
也就是說馮峰不認為自己是抄襲,而是把米菲兔視為公共符號進行再利用。的確,當某些著名作品流傳已久、廣為人知,就有“公共”意味。
不過,藝術家利用公共符號再創(chuàng)作,涉及一些核心問題,比如說還算不算自己的作品,是否侵犯原作者的權益?顯然,馮峰認為“鴨兔”造型是自創(chuàng)作品。至于是否侵權,則取決于米菲兔版權方是否起訴,司法機關如何裁決。
而Miffy米菲中國對于是否要追究侵權問題也沒有明確表態(tài),其官方微博只是表示,近期米菲官博收到了許多網(wǎng)友對于某展覽的詢問,也在第一時間更新了事件發(fā)展動態(tài)。因此,能否進入司法程序是個未知數(shù)。
分享文章:“鴨兔元旦”還是“米菲兔”?“抄襲”還是“藝術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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